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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文章内容
第一,取得民法上的法人资格。设立公司以取得法人资格为目的,公司经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实际上,在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取得就是法人资格的取得。自此,公司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取得商法上的营业资格。公司成立后,意味着完成了所有营业准人的手续,公司凭此执照可以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等。公司从此成为商事主体,可以进行营业,并承担商事主体所应承担的义务。 第三,取得公司名称权。公司登记注册后,意味着公司名称获得了登记注册。因此,公司注册后,即可以使用名称,并享有名称权(也称为企业名称权、商号权)。 第四,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股东交付股票;而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摘自: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新编公司法全解,法律出版社,201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