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60号:蔡新光诉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繁殖材料/收获材料裁判要点:1.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是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是品种权人行使排他独占权的基础。授权品种的保护范围不限于申请品种权时所采取的特定方式获得的繁殖材料,即使不同于植物新品种权授权阶段育种者所普遍使用的繁殖材料,其他植物材料可用于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亦应当纳入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2.植物材料被认定为某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