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1〕2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六个案例(指导案例166-171号),作为第30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1月9日指导案例166号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1月9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合同纠纷/违约

    2021-11-11 0 0 0 0
  • 指导案例162号: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指导案例162号: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行政/商标权无效宣告/经销关系/被代理人的商标裁判要点:当事人双方同时签订了销售合同和定制产品销售合同,虽然存在经销关系,但诉争商标图样、产品设计等均由代理人一方提出,且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明确约定被代理人未经代理人授权不得使用定制产品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在被代理人没有在先使用行为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诉争商标为商标法第十五条所指

    2021-07-30 0 0 0 0
  • 指导案例161号: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指导案例161号: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反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广告语/引人误解/不正当占用商誉裁判要点:人民法院认定广告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结合相关广告语的内容是否有歧义,是否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以及行为人是否有虚假宣传的过错等因素判断。一方当事人基于双方曾经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以及自身为提升相关商标商誉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发布涉案广告语,告知消费者基本事实,符合

    2021-07-30 0 0 0 0
  • 指导案例160号:蔡新光诉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160号:蔡新光诉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繁殖材料/收获材料裁判要点:1.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是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是品种权人行使排他独占权的基础。授权品种的保护范围不限于申请品种权时所采取的特定方式获得的繁殖材料,即使不同于植物新品种权授权阶段育种者所普遍使用的繁殖材料,其他植物材料可用于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亦应当纳入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2.植物材料被认定为某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2021-07-30 0 0 0 0
  • 指导案例159号: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159号: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多主体实施的方法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举证责任/专利技术贡献度裁判要点:1.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

    2021-07-30 0 0 0 0
  • 指导案例158号: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指导案例158号: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专利权权属/职务发明创造/有关的发明创造裁判要点:判断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认定: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二是涉案专利的具体情况及其

    2021-07-30 0 0 0 0
  • 指导案例157号: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诉北京中融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南京梦阳家具销售中心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157号: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诉北京中融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南京梦阳家具销售中心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害著作权/实用艺术作品/实用性/艺术性裁判要点:对于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可复制性,且艺术性与实用性能够分离的实用艺术品,可以认定为实用艺术作品,并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必须具有艺术性,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而非实用性。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

    2021-07-30 0 0 0 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等九个案例(指导案例148-156号),作为第2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2月19日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

    2021-03-03 0 0 0 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5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5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0〕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等四个案例(指导案例140-143号),作为第25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0月9日指导案例140号: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9日发

    2020-10-19 0 0 0 0
  • 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事故原则/一次事故/多次事故裁判要点: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确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行 “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多次事故,多个限额”的原则。判断一次事故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发生多个事故,且原因链没有中断的,应认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并再次发生事故,则应认定为形成新的独立事故。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1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指导案例11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信用证开证/提单/真实意思表示/权利质押/优先受偿权裁判要点:1.提单持有人是否因受领提单的交付而取得物权以及取得何种类型的物权,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开证行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时,人民法院应结合信用证交易的特点,对案涉合同进行合理解释,确定开证行持有提单的真实意思表示。2.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项下的货物享有质权的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10号: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

    指导案例110号: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海难救助合同/雇佣救助/救助报酬裁判要点:1.《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规定救助合同“无效果无报酬”,但均允许当事人对救助报酬的确定可以另行约定。若当事人明确约定,无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方均应支付报酬,且以救助船舶每马力小时和人工投入等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时,则该合同系雇佣救助合同,而非上述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救助合同。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9号: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方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

    指导案例109号: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方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保函欺诈/基础交易审查/有限及必要原则/独立反担保函裁判要点:1.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需对基础交易进行审查时,应坚持有限及必要原则,审查范围应限于受益人是否明知基础合同的相对人并不存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以及是否存在受益人明知自己没有付款请求权的事实。2.受益人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并不影响其按照独立保函的规定提交单据并进行索款的权利。3.认定独立反担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8号: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指导案例108号: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变更/改港/退运/抗辩权裁判要点: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享有要求变更运输合同的权利,但双方当事人仍要遵循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行使此项权利时,承运人也可相应行使一定的抗辩权。如果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难以实现或者将严重影响承运人正常营运,承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法律适用/根本违约裁判要点: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各方所在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应优先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内容,适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明确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则不应适用该公约。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键词】刑事/开设赌场罪/网络赌博/微信群/微信群抢红包【裁判要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进行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基本案情】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向某(已判决)在杭州市萧山区活动期间,分别伙同被告人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等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键词】刑事/开设赌场罪/网络赌博/微信群【裁判要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基本案情】2016年2月14日,被告人李志荣、洪礼沃、洪清泉伙同洪某1、洪某2(均在逃)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4号: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指导案例104号: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键词】刑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干扰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数据失真/后果严重【裁判要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棉纱等物品堵塞环境质量监测采样设备,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第1款【基本案情】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长安子站)系国家环境保护部(以下简称环保部)确定的西安市13个国控空气站点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键词】刑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机械远程监控系统【裁判要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违反国家规定,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功能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第1款、第2款【基本案情】为了加强对分期付款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投入使用了中联重科物联网GPS信息服务系

    2020-02-02 0 0 0 0
  • 指导案例102号:付宣豪、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指导案例102号:付宣豪、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键词】刑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NS劫持/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裁判要点】1.通过修改路由器、浏览器设置、锁定主页或者弹出新窗口等技术手段,强制网络用户访问指定网站的“DNS劫持”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对于“DNS劫持”,应当根据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等,认定其是“后果严重”还

    2020-02-02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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