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合同(GF—2000—0301) 文章内容
GF—2000—0301
加 工 合 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文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