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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网商联盟”负责人因刷单被判刑五年九个月

时间:2017-06-21     【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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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建立“零距网商联盟”的李某某,因组织商家刷单炒信,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是首个组织刷单炒信领域的刑事案件。

  该案的被告人李某某在2013年建立“零距网商联盟”网站,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2014年初,阿里公司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向杭州市经侦支队报案,李某某后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此次案件的刷单炒信行为,不是通常单个商家和商家竞争而导致的刷单炒信,而是规模化组织商家刷单,规模更大、性质更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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