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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产等财产还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时间:2017-08-27     【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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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产等财产还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遗嘱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只能对自己所有的物进行处分。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为遗产。对于产权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屋,根据物权变动的原理,该房屋的物权已经发生转移,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该房屋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被继承人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因此产权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屋在被继承人死后不能认定为遗产,也不能继承。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生前巳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宜认定为遗产的批复》(1987年6月24日,(1987]民他字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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