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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时间:2017-08-27     【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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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82〕民他字第12号,1982年3月11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831日〔81〕京高法字第96号《关于钟仁正遗产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关于继承权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钟仁正五弟钟敬宽应有继承权。钟仁正遗产中的文物处理问题,应依靠当地党委和群众,动员钟敬宽将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捐献给国家,国家给予钟敬宽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钟敬宽不愿捐献,可参照中共中央〔197112号文件精神和1978824日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的有关规定,判决由国家收购,价款列入遗产,由钟敬宽继承。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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