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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

时间:2017-07-24     【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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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

2000年12月14日法行〔2000〕21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法〔2000330号关于如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后至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依据《最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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