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判例
  • 河南高院发布贯彻善意文明理念执行审查典型案例

    河南高院发布贯彻善意文明理念执行审查典型案例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执行审查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现筛选出一批贯彻善意文明理念执行审查典型案例予以发布。鹿邑县某置业公司申请解除超标的查封案基本案情河南高院在审理杨某波、姜某与鹿邑县某置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 于2019年4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鹿邑县某置业公司名下的房屋。鹿邑县某置业公司提出

    2021-11-11 0 0 0 0
  • 济南中院判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

    济南中院判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原告:周某被告:张某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6年5月29日,原被告三方签订了一份车位买卖合同,约定将所有权为被告张某的位于某地块(19区)东区地下车库T107出售给原告,金额总计150000元。原告于2016年5月29日交付给被告张某20000元定金,交付给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5000元。诉讼中,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该买卖合同中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原告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定金20000元, 要求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佣金5000元。被告张某辩称:原告所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

    2020-01-12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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