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被告人伍瑞华等15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强迫交易案

    被告人伍瑞华等15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强迫交易案 【基本案情】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伍瑞华纠集被告人伍兆威、周元春,并与被告人江宇等人,形成垄断林业资源、称霸乡村山场、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多次结伙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共计盗伐林木117.07立方米、滥伐林木2541.39立方米、故意毁坏林木256.04立方米。此外,团伙成员伍兆威还在团伙外分别伙同被告人伍瑞春等人盗伐林木115.56立方米、滥伐林木37.05立方米、故意毁坏林木12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张久长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被告人张久长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初,被告人张久长以400元的价格购买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某园场内的红豆杉1株。后,张久长上山采挖并雇请他人将该株红豆杉搬运并栽种在自家花园内。3月19日,张久长采挖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猎神村某处的红豆杉1株,过程中被发现。当日,张久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涉2株红豆杉均已死亡。经鉴定,案涉2株红豆杉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裁判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久长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规定,非法采挖2株野生红豆杉,移植或准备移植至自家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周应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周应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2019年9月,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为主,被告人周应军协助,两次在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坡头轮渡附近水域,采取电捕鱼方式捕鱼共800公斤。 【裁判结果】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周应军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罗圣桂有期徒刑七个月、邱元妹有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全小兰等6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全小兰等6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全小兰、周继财先后多次非法收购穿山甲35只,出售给被告人李叶琼、林善甲等人共31只穿山甲,违法所得19.09万元。被告人李叶琼将从全小兰、周继财处购得的穿山甲出售给被告人陈建林等人共6只,违法所得4.60万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华登福帮全小兰、周继财非法运输穿山甲9次共9只,得运费3700余元。 【裁判结果】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全小兰等6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赵均锐、谭炽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被告人赵均锐、谭炽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基本案情】 2017年,被告人赵均锐在墨西哥购买鱼鳔后,欲通过不向海关申报的方式偷运入境。2018年1月,赵均锐找通晓西班牙语的被告人谭炽洪帮助携带鱼鳔回国,并提供报酬。2018年1月22日,赵均锐将其购买的63个鱼鳔放入谭炽洪行李箱内,二人乘坐航班回国,入境时被海关查获。经鉴定核算,上述鱼鳔系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鱼鳔,价值共计40.32万元。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均锐、谭炽洪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共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田昌蓉、罗伟等18人走私废物案

    被告人田昌蓉、罗伟等18人走私废物案 【基本案情】 自2016年始,被告人田昌蓉夫妇在缅甸小勐拉设立站点收购废塑料、废金属等物品,联系、安排被告人罗伟等人驾驶空货车出入境,装运其经简单清洗加工后的废物拉至指定地点,然后联系、安排边民通过边境小道将废物走私运输至境内,再驳装到罗伟等人货车上,最后由罗伟等人将上述废物送给国内买家进行销售牟利。经查证,田昌蓉、罗伟等人走私、运输、倒运、购买废塑料913.40吨、废金属122.70吨、废电瓶2.47吨。 【裁判结果】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田昌蓉、罗伟等人违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人田锦芳、阮正华、吴昌顺污染环境案

    被告人田锦芳、阮正华、吴昌顺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原贵州双元铝业公司环保科科长被告人田锦芳,在明知被告人阮正华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让其帮忙处置一批废阴极块。2017年10月,被告人阮正华雇佣车辆将上述固体废物1298.28吨运至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村,卖给回收废旧物资的被告人吴昌顺。后发生退货事宜,应阮正华要求,吴昌顺将该批固体废物中的1000余吨运至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军民村,并于次日雇人将剩余固体废物倾倒。据检测、评估,花溪区董家堰村固体废物堆放地地表水洼水体内氟化物严重超标,被遗留、倾倒危

    2020-05-10 0 0 0 0
  • 被告单位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吴卫富等8人污染环境案

    被告单位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吴卫富等8人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被告单位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将其硫酸厂产生的污泥渣拌入矿渣去湿,产生混合固体废物。被告人潘毅刚,系晋巨公司分管安全环保工作部副总经理,经环保部门约谈后,未采取整改措施。被告人吴卫富,系该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将上述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的被告人黄石土等人处置。2018年1月,被告人黄石土、刘开友将2327.48吨混合固体废物运至浙江省江山市露天堆放。2018年2月至3月,刘开友等人将相关固体废物共计1924.48吨从浙江省衢州

    2020-05-10 0 0 0 0
  • 最高法院判例:落实村民通过自治程序形成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行为是否可诉

    最高法院判例:落实村民通过自治程序形成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行为是否可诉——闫荣军、王卫红诉二七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裁判要旨】“村民自治”模式下征收行为的性质,应当综合考虑拆迁补偿方案的实际制作主体、实际补偿主体、政府的参与程度、土地征收后的用途等情形来加以确定。如果征收补偿方案的实际制作主体、补偿资金的实际支付主体、最终的用地主体或受益主体以及实际的征收实施主体均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则应当认定该行为超出了村民自治行为的范围,有逃避征地批准法定程序之嫌,相关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果判定此类行

    2020-04-16 0 0 0 0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审结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36个典型案件,提炼40条裁判规则,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现予公布。一、专利民事案件审判1.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在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以下简称“刮水器连接器”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0-04-16 0 0 0 0
  • 盐城市天孜食品有限公司诉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盐城市天孜食品有限公司诉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在供水合同关系中,供水方自来水公司承担的安装、更换、维修水表以及供水等义务是一种公共服务。用水方系被动接受水表和计量结果。水表更换前后,在用水方生产量基本不变且无管道跑水故障的情况下,水表显示用于生产的用水量却大幅度增加,有悖常理。由此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证据原则和日常经验法则,对案件事实做出综合判断并公平合理的确定计算方法和损失数额。

    2020-03-29 0 0 0 0
  • 吉林鑫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汤东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吉林鑫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汤东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并且予以释明,是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的基础。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重新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以房抵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合法有效。

    2020-03-29 0 0 0 0
  • 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裁判摘要:1、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做出了一致的选择。2、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包括属于合理开支的律师费用在内均应纳入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范围。3、在酌定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应该结合权利类型,侵权方式、从侵权程度、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地位、经济情况、获利情况

    2020-03-29 0 0 0 0
  • 朱兆龙诉东台市许河安全器材侵权责任纠纷案

    朱兆龙诉东台市许河安全器材侵权责任纠纷案裁判摘要:个人经营的淘宝网店绑定企业营业执照后变更为企业性质网店的,虽仍由个人经营,但因淘宝店披露的信息均为该企业信息,导致该淘宝店实际已经属企业所有权的权利外观。在企业不再允许该绑定,且绑定不能被取消的情况,企业径自取得该淘宝店经营权的,并不构成对个人经营权的侵权。鉴于个人对网店信用升级有一定贡献,企业将店铺经营权收回的同时,根据公平理念和利益平衡原则,应当对原经营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2020-03-29 0 0 0 0
  • 唐学富、庞华与合肥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瑕疵责任担保纠纷案

    唐学富、庞华与合肥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瑕疵责任担保纠纷案裁判摘要:买卖尚处于租赁期间的房屋,出卖人应当告知买受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但承租人的履约能力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不属于出卖人先合同义务,买受人应自行审查与承担。租赁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租金自产权变更之日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在产权变更后,因租金难以收取,以出卖人有缔约过失、交付房屋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出卖承担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

    2020-03-29 0 0 0 0
  • 联奇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联奇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裁判摘要:基于同一事实的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与专利侵权诉讼均属独立的诉讼。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上述两类案件的管辖,应遵循司法活动的基础规律和特点,坚持“两便”原则,并非均需要移送管辖合并审理。至于上述两类案件由不同法院分别审理是否出现冲突,因其上诉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这一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通过上诉机制解决。

    2020-03-29 0 0 0 0
  • 深圳市奕之帆贸易有限公司候庆宾与深圳兆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诺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鲤鱼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立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奕之帆贸易有限公司候庆宾与深圳兆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诺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鲤鱼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立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1、让与担保的设立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但就让与担保的实现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权利的情形等条件.双方当事人在设立让与担保的合同中约定,如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相关债务,即使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权人亦有权主张行使让与担保权利。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0-03-29 0 0 0 0
  • 北京奥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北京奥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裁判摘要: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纳义务。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0-03-29 0 0 0 0
  • 刘智超诉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刘智超诉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额条款属于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2020-03-29 0 0 0 0
  • 黑龙江闽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志平民间借贷纠纷案

    黑龙江闽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志平民间借贷纠纷案裁判摘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已成立、生效并全面实际履行,应从签约到履约两方面来判断,出借人应举示借款合同、银行交易记录、对账记录等证据证明,且相关证据应能相互印证。当事人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方式为民间借贷债权进行担保,此种非典型担保方式为让与担保。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签订股权让与担保协议并依约完成股权登记变更后,因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当事人又约定对目标公司的股权及资产进行评估

    2020-03-29 0 0 0 0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