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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承诺书(公司登记)

文章内容

承  诺  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郑重承诺:工商总局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单位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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