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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文章内容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附表5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改制为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经济性质”栏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3.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应据改制批准文件及公司章程填写。填写“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本申请书应当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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