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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书 文章内容
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许可人名称(中文): (英文): 许可人地址(中文): (英文): 被许可人名称(中文): (英文): 被许可人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注册号: 原使用许可备案申请号: 是否共有商标: □ 是 □ 否 撤回理由:
许可人章戳(签字): 被许可人章戳(签字): 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报送撤回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适用本书式。备案表应当打字或印刷。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许可人/被许可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许可人/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许可人/被许可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许可人/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许可人/被许可人不需填写英文。 5.属于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6.共有商标报送撤回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由代表人报送。许可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许可人名称/地址依次填写在备案表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7.撤回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由许可人报送。委托代理机构报送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8.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注册号。 9.许可人/被许可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许可人章戳(签字)/被许可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许可人/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备案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www.saic.gov.cn)。
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附页)
其他共有许可人
1.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2.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