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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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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为正确理解权利要求、准确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结合专利说明书、附图以及专利审查文件,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进行合理解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即可合理获知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中的可替代部分,采取改变部分结构达到同样功能和效果的,应认定具有等同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在实现手段、功能、效果、目的、方式等方面相同或等同的,应认定构成侵权。

全文浏览: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308f725f0db176f8f3eb0b3f937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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