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6年6月30日发布)关键词:刑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援引法定刑/情节特别严重裁判要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援引法定刑的情形,应当是对第一款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全部法定刑的引用,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形和两个量刑档次。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基本案情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被告人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经理